已结束 【事业编】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 2021年选调工作人员公告(12月13日-17日报名)(招6人)

信息分类:简章

考试地区:桐梓县

考试类型:事业单位

招录人数:6人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12月17日

报名方式: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一楼综合股(111办公室)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适应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根据《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4〕25号)、《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请示研究同意,现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到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选调公务员3名(一级科员),事业单位人员3名(详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为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

(二)公务员应具有本县机关范围内服务满五年(含试用期),事业编制人员需在本县机关事业单位范围内服务满三年(2018年及以后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按照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规定执行);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 (1986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有省市县党委、政府办公室抽调学习半年以上经历的予以优先考虑。

(六)公务员岗位,公务员报考;事业岗位,公务员(参公人员)愿意放弃身份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试用期的;

5.所在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

6.选调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桐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形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等形式进行公开报名。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一楼综合股(111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851-26620280。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需经单位党组(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股领取(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试

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党纪法规、政治政策理论水平、文稿写作能力、文秘基础知识、统筹协调能力等。报考比例小于15:1的,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3:1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对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测试了解,满分为100分。面试环节考生不足2:1比例的,报考人员面试分数需达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笔试、面试成绩均不带入下一环节,只作为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参考。考试形式、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由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另行通知。

(六)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上按考察对象与拟试岗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环节)。组织考察由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并按要求出具廉洁自律情况等有关材料。

(七)试岗

根据考察情况,经研究后确定拟试岗人选。拟试岗人员需在原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试岗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试岗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岗期间,在原单位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待遇不变,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任务。

(八)办理调动

试岗结束后,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会研究,正式确定拟选调调动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其余试岗人员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在县纪委县监委的监督下进行,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本《选调简章》及选调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报名咨询电话:0851-26620280(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监督部门电话:0851-26622763(县纪委县监委),0851-26621980(县委组织部)。

附件1: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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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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