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供水公司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巡检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巡检管理工作,确保供水安全、稳定、高效,有效防止水资源浪费。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的巡检程序,及时发现潜在问题,减少故障发生的可能性,提高供水设施的运行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一、巡检范围

应覆盖供水干支管道、阀门、消火栓、增压设施、水表、窨井盖等各类供水设施。

二、巡检周期

日巡检:漏控科应每日至少开展一次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巡检工作,对于关键设施和重点区域,要适当增加巡检次数;如遇特殊情况,如故障、自然灾害等,应立即进行巡检。

季度巡检:管网所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供水主管道、阀门、消火栓、窨井盖等供水设施的全面巡检工作;营业所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供水支管、水表、增压设施的全面巡检工作。

三、巡检内容

1.管道外观:检查管道是否有破损、锈蚀、渗漏等现象。

2.跑冒滴漏情况:关注供水设施是否有跑水、冒水、滴水等现象。

3.阀门开启是否正常:检查阀门是否能够正常开启和关闭,以及开启程度是否适当。

4.窨井盖完好情况:检查供水窨井盖是否存在破损或丢失,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其他附属设施:检查增压设施、水表等设备的运行状况,判断是否存在异常。

四、巡检方法

1.巡检人员根据个人情况灵活掌握,应做到耐心细致,全面周到。

2.充分利用“看、闻、听、摸、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巡检人员应随身携带适量的工具,在检查中发现简单又方便处理的故障应立即处理,对影响较大难以处理的问题,及时移交对应部门处理。

五、记录与报告

1.巡检人员应做好巡检记录,包括巡检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等。

2.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包括口头报告和书面报告。

3.记录和报告应存档保存,以备查阅。

六、培训与考核

1.上岗前应对巡检人员进行培训,包括供水管网知识、设备操作方法、应急处理能力等。

2.在职期间应定期对巡检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技能和能力符合要求。

3.应鼓励巡检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其专业素养。

七、奖惩制度

1.对于在巡检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巡检人员,应给予奖励,以激励员工积极投入工作。

2.对于在巡检工作中出现失误或违规行为的巡检人员,应给予相应的惩罚,以规范员工行为。

3.奖惩制度应公平公正,遵循公司规定和法律法规。

八、制度执行

1.执行机构: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巡检工作由管网所、营业所负责实施,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2.监督机构:生产管理科负责对巡检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九、制度评估

1.评估周期:每年对巡检管理工作制度进行一次全面评估。

2.评估内容:评估制度的有效性、实用性以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评估结果处理:根据评估结果,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巡检管理工作制度的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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