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望谟县心理援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心理援助工作,提升心理援助服务能力水平,现印发《望谟县心理援助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望谟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9日

望谟县心理援助工作方案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特对《望谟县心理援助工作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心理援助专家组,负责全县心理援助和咨询等工作,人员从望谟县人民医院和金辉安康精神病专科医院抽调精神科专家组成,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李定省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韦家妮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智卫县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路忠轮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吴   丹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文金秀县疾控中心主管护理师

王  昊县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黄霖付县人民医院执业医师

袁  慧望谟金辉安康精神病专科医院医师

黄生林望谟金辉安康精神病专科医院医师

二、工作目标

为有心理困扰的来电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为有情绪冲突的来电者提供情绪疏导;为处于危机状态的来电者提供心理支持,帮助高危来电者稳定情绪以降低自杀风险;为有需要的来电者提供精神卫生相关知识和精神卫生机构相关信息,引导其寻求专业治疗,维护心理健康。

三、工作要求

(一)配备热线机构,加强部门联动。结合我县实际,确定望谟县人民医院和望谟县金辉安康医院为我县热线机构。热线机构要设置独立且固定的热线接听场所,环境独立、安静,空间宽敞,至少安排2个坐席,每个坐席空间不小于4㎡。配备专用的热线接听、记录、转接、录音、存储等设备。有条件的热线,可与当地公安、民政、医疗机构等建立联网联动机制。

(二)加强日常管理,规范热线服务。热线机构要规范业务资料的采集、记录和保存,制定热线电话登记、处理记录及评估表格,保存期限至少3年。定期总结热线来电情况,并向热线所属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汇报。遇到涉及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重要来电,及时向热线所属机构负责同志汇报,经综合风险研判后向属地公安机关等部门报告。热线机构要定期对热线咨询员的工作进行评价考核,公布来电者投诉和反馈渠道。

(三)重视人文关怀,预防职业倦怠。热线机构要创建良好的工作环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合理安排热线值班人员,保障热线咨询员劳逸结合。加强对热线咨询员的心理健康促进工作,预防职业倦怠。

(四)开展培训督导,提升服务质量。热线机构要定期对热线咨询员开展培训和督导,提升热线咨询员的服务能力,规范热线咨询员的服务流程,推动热线专业化、标准化建设。

附件:望谟县心理援助热线建设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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